成都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2013年05月22日 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吴平华

  记者22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养育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成都市将再次调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1月1日起,已领的将按新标准补发。

  记者在成都市民政局和成都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的《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3〕61号)中看到,成都市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了现在 的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78元,提高的幅度达13%,进一步满足了孤儿基本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文件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数据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核定新增对象,及时核减超龄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发放对象范围,不得从中列支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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