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林芝地区米林县民族团结先进事迹

2013年05月22日 14:41   来源:西藏日报   

  同心绘就民族团结和美画卷

  ——记林芝地区米林县民族团结先进事迹

  2012年,米林县多方面、多形式把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三个离不开”思想贯穿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开展民族团结学习教育,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经济,使米林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同心绘就民族团结进步的壮美画卷。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米林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全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实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爱国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一是在各涉寺(拉康、日追)乡(镇)都建立了寺管会,注重做好对僧尼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开一次座谈会,引导寺庙和僧尼认真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二是经常教育汉族干部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求汉族干部职工懂得当地少数民族的礼仪,做到入乡随俗、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三是大力提倡“双语”学习,推动各族干部群众互学语言文字,结成对子,互教互学,互相提高。

  弘扬民族文化 发展民族经济

  米林县通过弘扬民族文化这一窗口,帮助少数民族村搭建文化平台,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文化交流,增强民族团结。米林县每年都举办“5·28”文化节,通过民俗表演、民俗生活体验、服饰展示等方式,宣传珞巴族文化,吸引了区内外广大游客。2012年,通过举办“5·28”文化节,珞巴族群众共增收10万余元。

  米林县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采取打好农牧业发展基础、培植优势特色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等措施,通过“引导、帮扶、资助、上项目”等方式,壮大了全县经济。一是注重扶持珞巴民族经济发展。去年,米林县申报南伊珞巴民族乡项目6个,争取扶持资金324万余元;投入兴边富民资金30万元,建起了琼林村纯种野猪养殖场,现已饲养纯种野猪36头,琼林村人均纯收入一举突破万元;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建成了南伊珞巴民族乡藏鸡养殖繁育厂;第六批厦门援藏工作队投入200万元资金,在才召、南伊两村进行旅游开发,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两村成为米林县珞巴族民俗展现的一张名片。二是开展“三帮三促”工作,不断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帮思想”,促农牧民群众转变观念;“帮技术”,促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帮资金”,促农牧民群众发展项目。三是扶优培强壮大民族企业。大力扶持专业乡、专业村和龙头企业,南迦巴瓦食品有限公司向韩国出口蕨菜110吨,创收750万元,带动当地农牧民增收200余万元。

  军地军民团结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米林县历来把搞好军地关系、军民关系作为发展米林县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环节,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涌现出了才拉、扎西等一批爱国拥军先进个人和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012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慰问拥军活动4次,投入资金近5万元,安置退伍军人就业12人。驻地部队利用自身优势,与农牧民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在技术、人力和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驻地部队与米林县携手开展学雷锋活动,开展了义务打扫卫生、服务孤寡老人、诊疗病人、修理电器、理发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党政军警民共建共保的和谐乐章,促进了民族团结与进步,夯实了米林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经济社会基础。(本报记者 刘倩茹)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