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完善新农合政策 20种大病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2013年05月22日 15:31   来源:河北日报   周洁

  河北省调整完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

  20种大病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目前我省已先后将2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政策,省卫生厅日前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脑梗死等重大疾病补偿办法进行调整、完善。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年可最高补偿79957元

  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以来,由于部分患者对既往治疗(包括格列卫)耐药或不耐受,我省决定自6月1日起将尼洛替尼(达希纳)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范围,新农合按照每位患者每年3个月用量的药品费用补偿70%,患者自付30%,新农合年最高补偿限额提升为79957元。3个月以后,患者可向中华慈善总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到河北省人民医院等24家指定医疗机构免费领取9个月的尼洛替尼(达希纳)。

  此外,脑梗死也于1月1日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实行按项目付费的补偿标准。自6月1日起,我省将该病的保障政策调整为,仅对脑梗死急性期的治疗费用按重大疾病给予报销,每年新农合最高支付5万元。具体报销政策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标准不同:属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及《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的费用,县级补偿85%,市级补偿80%,省级补偿75%,其余费用由患者自付。新农合补偿时不再扣除起付线,封顶线不与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设定的封顶线合并计算。

  20种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目前纳入我省新农合的每种重大疾病都有省级、市级、县级定点救助医院,患者治疗时应前往定点医院,如到非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救治补偿。通知强调,各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对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出院即报政策,尤其是对需要门诊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不得让参合患者回本地报销。对血友病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重大疾病按项目付费的补偿规定进行报销补偿。

  按照要求,各级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适用对象和适应症。对符合救治范围的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相关临床路径、治疗基本流程和付费标准,不得推诿病人或违背省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对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让患者承担超过定额付费和最高限额标准医疗费用的,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拨付补偿资金中予以扣除,返还住院患者并收回相应的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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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纳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20种大病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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