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北京市召开出租车租价调整听证会。会上,24名由消协推选的消费者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驾驶员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听证,另有10个市民旁听席位。会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柏澜表示,上一次北京市出租汽车调价是2006年,当时北京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是每月3008元,2011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是4672元,所以现在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年工资增长幅度是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
柏澜表示赞成这次对出租汽车价格做适当的调整,他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上升,各类消费价格的上涨也是一个必然趋势,特别是人工服务的价格上涨也是比较快的,所以适当调整出租汽车的租价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柏澜特别指出,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出现老化现象,需要补充新生劳动力。2011年7月,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对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的调查显示,现在40岁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占总体从业人员的60%,其中40-50岁出租汽车驾驶员占47.09%。另外,柏澜表示,调整出租汽车租价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行业的吸引力,提高高峰时段出车率,调节交通的出行要求。
柏澜希望这次调价应该有一个比较大的价格空间,并表示同意每公里的里程价格从现在的2元提高到2.6元的方案。他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现在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双方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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