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县按照建设青海省东部次中心城市总体目标,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突出产城融合,统筹城乡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全面开展了覆盖城乡、涉及重点产业和行业的近、中、远期相结合的城乡规划体系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了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控制引导作用,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乐都县根据东部城市群建设发展战略要求,以建设东部次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重新修编了《乐都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进一步明晰了乐都城市发展策略、空间布局和发展定位。
依托总规,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打造乐都城市风貌,突出生态景观,加快编制《城市总体设计》和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及各类专项规划。目前,《城市总体设计》、《河湾商业金融区、站前商业区、三河六岸综合服务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职教城规划》已批准实施;《旧城区城南、城北片区控制详规》、《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河门街、桥北路、新乐大街景改造规划》、《城市抗震专项规划》已通过评审;《引胜河(蚂蚁山以东)片区控制详规》、《瞿昙寺、柳湾文物保护及发展规划》已完成评审成果;《蚂蚁山景区、七里店民俗风情园旅游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朝阳山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片区城市设计》正在进行报批修改工作,《朝阳山片区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初步概念方案;《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城市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城市市政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老城区景观提升规划》已委托编制,中心城区主要地段控规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
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和基本农田保护,科学合理编制村镇规划,高庙、洪水建制镇总体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寿乐、瞿昙、高店镇总体规划正在委托编制;洪水镇河西村、高庙镇大路村等46个示范村、整村推进村和一般村庄规划通过技术评审,其中41个示范村规划已批准实施。全县用于各类规划的费用达到2400万元。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