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李嘉诚儿子可申请保障房”系误读

2013年05月27日 11: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王思远

  据经济之声报道,根据深圳住建局新近公布的调整计划:深圳将从现有公租房中拿出916套改为经济适用房进行最后一轮配售,未来深圳保障房供应品种将只有公租房和安居商品房两类。且安居房不再与收入水平挂钩,取而代之的是“本市无房户籍,缴纳三年以上社保,单身35岁以上”等条件,深圳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只要符合条件,李嘉诚儿子也能买”。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深圳为什么要将900多套公租房转为经适房?到底该如何理解深圳所谓的“李嘉诚儿子可申请保障房”?

  接到记者的电话,深圳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李嘉诚儿子可申请保障房”这样的比喻被社会多种注解表示压力很大:

  相关负责人:微博上已经做过回应了。本来应该有问必答,哎呀出了这事儿,真是不方便说了。

  深圳住建局在微博中声明:以名人为例子强调新住房保障政策不限收入的做法并不恰当;同时强调“住房保障,人人平等”。

  早在2012年2月,广东省出台《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规定:公租房只租不售,除已批准的项目,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特邀研究院韩世同介绍,为了让经济适用房彻底退出保障房体系,深圳这次破例用“公转经”方式算清旧账,可以理解。

  韩世同:深圳最后一次经济适用房计划安排是1100多套,由于欠账不够。不够就从原来打算安排的公租房,扣下了900多套,加到经适房中来,了结旧账,以后经适房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表面上看, 公租房转成经适房好像不合理,但从处理旧账、未来发展来看,属于特殊情况,这么处理还是合理的。

  深圳保障房“公改经”事件引起市场关注,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繁多的保障房种类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商品房……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关系?它们的关系又该怎样理顺?

  我国的保障房建设要追溯到1998年,仿效香港“公屋”和“居屋”的保障房模式,出台了针对中低收入和特定住房需求群体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前者只租不售,后者只售不租。但韩世同介绍,这种模式很快便遇到了问题。

  韩世同:早期时候覆盖中低收入的,后来一些地方执行不严,开宝马的也买等等现象。后来政策调整压缩到只针对低收入的,其他都给市场去解决,到2007、08年那会儿发现只交给市场也不行。

  之所以不行,一是保障房和市场价格体系脱节严重;二是政府保障能力有限,只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也难言“公平”。

  韩世同:廉租房在很多地方租金标准低到每个月1块钱一平米;经适房一般都是每平米三四千,建造单位只有3%的利润,市场上价格已经两三万;显然和市场价值背离很大。这两类都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如果完成对中等偏低收入,一方面政府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和市场上利益诱惑差距太大,也会导致很多人铤而走险。后来就探讨推出了公租房和限价房。

  相比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限价房同样在房屋面积、销售转让等方面加以约束;不同的是,公租房和限价房针对广大中低收入者,申请条件更宽泛,价格进一步跟市场接轨。

  眼下,我国各地保障房环境情况和困难各不相同,一些地方甚至同时存在这四类保障房。但韩世同认为,理顺保障房体系不必操之过急,按照各地的实践经验,时机成熟时稳步推进。

  韩世同:可以这样设定:廉租房管(收入)最底层;公租房管次低的;经适房是中等偏低的;限价房是中等偏高的;其他中高收入属于市场调节的。像广州,这四类房屋管理办法同时存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再合并。否则现在公租房、限价房没有全国性的标准,操作执行各方面全面推动,还有很大困难。(记者王思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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