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中山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再次降低,受惠人群将进一步扩大。新标准主要在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方面有所放宽,人均家庭收入标准从原来的1385元以下调整为1556元以下。
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市住房委员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人员,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原来的1385元以下调整为1556元以下,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依然维持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据介绍,从4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2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提出租住保障房申请,新标准实施后,将会有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正开展对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调研,探讨实施“人才公寓”政策,切实改善专业人才、新就业大学生这些夹心层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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