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统计局发布2012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告。数据显示,去年我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5873元,比上年增加4573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5%。
分所有制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最快,达到16.9%,但绝对额仍大幅低于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分经济类型看,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涨幅居前,国有单位、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紧随其后。分行业门类看,金融业平均工资依然雄踞榜首,达68729元,其次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收入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90:1。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