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潘强、熊红明
广西北海一家度假酒店近期推出“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产品,将100套酒店客房平均分为若干份出售,购买者只需交付两万元,就可享有相应的房产权,并在今后50年内可分享收益35万元。“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受到不少人青睐,这家酒店首本“共享旅游”房产证由44人共有,被人们称为“史上最牛房产证”。
投入两万元,真能赚得35万元?“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产品背后有哪些风险?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史上最牛房产证”44人共有一房
广西北海是全国重点旅游城市,每年都能吸引不少北方游客。近年来,旅游房地产市场兴起迅速,“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就是其中之一。
“共享度假”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旅游房产投资产品?
酒店置业顾问张永华介绍,酒店将出售的每个套间拆分为51份,每份认购价为19800元,每名业主拥有50年产权,酒店每年返给业主每份1680个消费点。
“业主可以凭借消费点数在酒店消费,也可以通过产权式酒店度假交换平台,搜索国内可选的目的地酒店,用消费点在交易平台上预订、支付其他酒店的房费。”张永华说,消费点可累计两年,也可以透支消费一年。酒店在淡季、旺季每天房费需要分别消耗100个和300个消费点。此外,若业主推荐客人入住酒店还可获得其消费金额5%的消费点返还。
16天免费入住、一次投资50年受益……这是“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的诱人广告语。面对如此令人心动的投资,众多消费者不明白酒店为何要做“亏本买卖”。
记者在酒店提供的一份房产证上看到,这套44个业主共有的客房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房产证由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张永华说,这些业主大部分是来自东北地区的“候鸟”老人。
购买了3份“共享度假”旅游房产的洪先生说,每年到北海度假过冬花费都超过万元,购买3份“共享度假”旅游房产的投入与5年“过冬钱”相当,却可以享受50年的度假消费权限,还拥有产权。
“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催生的几十人共有一套房子,被人们称为“史上最牛房产证”。对此,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科长刘子平表示,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按共有登记,业主数量也没有上限,房产证是合法的。
投两万赚35万元,馅饼还是陷阱?
投入两万元,真的可以受益35万元?
“‘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背后暗藏不少风险。”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说,“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是一种新的房产投资形式,商家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消费者,广告有所夸大,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针对数十人共有“史上最牛房产证”背后的风险,李莉萍表示,在实际消费中,一个产权人发生诉讼纠纷,其他产权共有人均可能成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任何一名业主涉及房屋产权问题时,其他共有业主也被“捆绑”受到影响。
记者看到“共享度假”房产证明确标注了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但对住宅使用年限和使用权取得方式没有明确标注。对此,房产主管部门表示:“商家所推出的50年产权说法,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这么多的业主按份共有50年产权有水分,消费者权利有瑕疵,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叶桂明表示,房屋产权按份分割,几十人对房屋享有相同的权利,若是旅游旺季业主都想旅游,就会出现矛盾和纠纷,而此时酒店根本没办法进行处理。
法律待完善,行业需规范
事实上,“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是从西方“分时度假”概念下演变出的投资方式。 事实上,由于我国国民旅游消费习惯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短期内人们很难接受“共享度假”投资形式。目前我国在“共享度假”方面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我国旅游房地产投资开发处在非常不成熟的阶段。”刘子平说,旅游房地产投资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发展比较困难。
李莉萍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按份共有房地产投资市场进行相应规范,同时相关企业应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形式,保证服务质量,避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叶桂明认为,“共享度假”能转移酒店资金压力,作为吸引游客的促销方式未尝不可,但应该对卖方企业、业主的权利,房产的管理经营,受益共享等方面进行更加明确约定,只有明确双方权责,“共享度假”才能让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共赢。
同时,叶桂明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共享度假”投资产品时一定要谨慎,待进行周全评估后再购买相关产品,将风险降到最低;如产生纠纷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完)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