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基础教育招生新政解读 中小学择校生摇号产生

2013年05月28日 00:00   来源:安徽商报   

  今年,招生的录取名单要向家长公告;总额在5%范围内的择校生,一律在有择校需求的学生范围内通过公开摇号等形式产生。昨日,省教育厅就今年全省基础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录取名单要向家长公告

  各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合理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前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招生结束后,各学校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和家庭住址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告。

  择校生可摇号产生

  公办学校依法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学校一律不得突破省规定的班额录取新生。

  而对于不超过招生总额5%范围内的择校生,一律在有择校需求的学生范围内通过公开摇号或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名单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当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严禁同城内高中借读

  今年,全省高中阶段总体招生64.5万人,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严禁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借读。

  中考生最高可加10分

  今年中考加分对象和标准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增加10分投档;军人子女加分优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实习生宋名利、记者武静)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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