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研了解到,西部地区迫切希望国家继续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保护林农保护生态林的积极性,同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突出“绿色GDP”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亩公益林半斤猪肉价 林农“守着金山讨饭吃”
“当前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只相当于林农改种毛竹后卖一根毛竹的价格,难以调动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县长吴永春说,当前须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
吴永春说,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三江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7.7%,是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对林地有了很大的自主权,由于部分林农还较为贫困,保护公益林的难度加大。”
南宁树木园副主任覃建宁说,公益林补偿扣除每亩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后,林农实际拿到的补偿仅为每年每亩9.75元,在市场只能购买到半斤猪肉,“守着金山银山讨饭吃”是广西公益林区老百姓面临的窘境。
“禁止砍伐后,林农增收乏力,应提高补偿标准,让林农生活得到保障,才能更好促进公益林的保护。”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县长林武民说,恭城县从2004年起要求禁伐阔叶林、禁止在25度坡以上垦荒,公益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80.72%,其中水源林的面积达到122万亩。
林武民说:“禁伐后,生态效益凸显了,但出现了林农收入低、生活困难的问题。”目前,恭城县林农年人平均纯收入3825元,仅为全县农民年平均收入6437元的59%。
来宾市市长杨和荣说,为保护生态,来宾市从2008年开始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实施“GDP差额考核”,不再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工业化建设这“老三篇”硬套给这个生态位置极为重要的贫困县,鼓励他们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基础上走自己的特色发展道路。“这样的‘差额考核’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去年广西人均GDP6000多元,而金秀才4000多元。”
——现行生态林补偿标准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不匹配
覃建宁说,据测算,广西公益林年氧气释放量为3308.2万吨,涵养水源190.46亿立方米,减少水土流失1.74亿吨,广西90%以上的公益林分布在珠江流域,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功能定位成为维系珠江下游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其生态地位举足轻重。
“公益林每年发挥的生态效益与获得的补偿存在巨大的差距,现行补偿标准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严重不匹配。”覃建宁说,据估算,广西各种类型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每年每亩达1239至6335元,每亩公益林补偿标准只达到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0.08%至0.81%。
她说,以金秀瑶族自治县为例,金秀县森林覆盖率达82.81%,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高达25.8亿元,公益林面积187.1万亩,占该县林地面积的55%。每年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323.26万元,仅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0.5%,当地群众既做贡献又要受穷,当地政府和干部群众要求按质论价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高补偿标准的呼声日益高涨。
河池市市长何辛幸说,国家对红水河的十级梯级电站开发建设规划已到九级,为国家“西电东送”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承担着为港澳地区“压咸补淡”的任务。随着红水河流域的开发,生态环境变得脆弱,但是国家公益林的补助标准与种植商品林收入存在着巨大差距,不利于林农保护生态林。
——建议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建设美丽中国。”覃建宁建议,将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30元,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递增10%以上;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例如建立生态受益区向生态保护区的补偿机制。
吴永春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应改进对生态功能区的考核机制,突出“绿色GDP”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一味地考核GDP和工业产值。
除了提高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林武民还建议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他说,当前公益林中的楠木、樟树等名贵树种被盗伐的现象严重,“偷盗分子用电锯伐树,几十分钟就能把一棵几十年上百年的树砍伐。还有一些地方搞‘大树进城’,山里的大树被盗后运到城市,成活率又很低,非常可惜。”
“建议国家对广西等西部省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技术、政策、实物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建设补偿资金,帮助广西等西部省区的生态功能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南宁市市长周红波建议出台有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法规,为全国及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指导意见,同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