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西安临潼推行"先看病 后付费"制度

2013年05月31日 15:12   来源:西安日报   

  临潼区从6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临潼区内所有街办卫生院在收治临潼区新农合患者时,除因单病种住院的,仍执行定额付费,不执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外,其余将全部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患者入院前无需预交押金,出院时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情况,按规定报销结算后,患者只补交差额部分;在区级医院住院时,入院前只需预交1000元押金,出院时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按规定报销结算,多退少补。

  被纳入“先看病、后付费”实施范围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其新农合医疗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交由住院处保管,作为费用抵押。患者出院结算时,向医院一次性结清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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