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家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对我省201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初步评定我省2012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现场评价的考核结果分别为完成、良好。
考核组认为,在加强节能工作方面,我省做到了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到位,优化产业结构成效显著,节能科技进步成果明显,重点领域节能效果突出,节能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到了重点任务落实扎实有效,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不断加强。
对下一步节能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考核组建议我省加快推进地方节能立法,完善标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完善地方相应的激励政策,加强示范引导,推动节能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节能能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工作体系;强化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审查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进一步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统计工作,探索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工作,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进一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投入,设立应对气候变化或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低碳试点城市的省内支持资金。(记者 陆列嘉 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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