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收市场房源作保障房 55-85㎡月租不超1200

2013年06月03日 16:15   来源:东方网   

  原标题:扬州收市场房源作保障房 55-85㎡月租不超1200

  扬州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市区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管理试点暂行办法》,今年市区将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试点工作。

  市场收储房源何时进行?都有哪些具体细则?昨天,记者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进行了解读。

  为何保障房社会化收储?

  让保障对象工作生活更便利

  今年,市区开展保障房社会化收储试点,廉租房实物配租和公租房的房源保障形式,在以往政府提供房源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收储的房源。

  高万国解释,多年来,南通市住房保障实物房源筹集采用集中建设方式,但因保障房地点是固定的,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因工作地点、孩子的学习地点离住房很远,非常不便。今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市场上一些愿意出租闲置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房源信息储备,相关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协商好租金,保障对象家庭就可根据各自居住习惯、就业地点、上学地点等,或承租由政府建设筹集的房源,或租住市场收储房源。

  对收储房源有何要求?

  单套55-85平方米,月租1200元以下

  “保障房社会化收储房源选择会遵循交通方便、配套完善、环境宜居、分布合理的原则。”高万国告诉记者,收储房源为市区范围内的成套住宅房,能满足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必须产权清晰,相关资料合法齐全,无权属纠纷。”

  收储的保障房单套建筑面积在55-85平方米,租金单套每月1200元以下。“市住房保障机构设立现场登记和网上登记平台,接受房屋所有人出租登记,委托专人进行实地勘查并建立房源档案,所收储房屋不得有结构安全隐患和渗漏等质量问题。”

  何时开始收储房源?

  保障房社会化收储9月开始

  从今年9月起,房源进入收储阶段,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并最终确定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选择承租社会化收储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家庭户数。

  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收储条件的房屋,由相关部门经过审核后,集中与房屋所有人书面签订收储房屋协议,“详细明确收储期限及租金、承租人承租期限及租金、物业费用支付、双方权利义务等。”高万国解释,收储期限到2013年12月底,不足15天的按半月计算租金,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租金。3个月收储期限内,若住房保障对象选定后,将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3-5年;若3个月收储期限内公共房或廉租房保障对象没有承租该房源,由房屋所有人收回该房源。

  收储房源是毛坯房怎么办?

  根据保障房装修标准装修

  “选定房源后,住房保障对象与房屋所有人按限定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备案,租赁期限一般应在3年以上,毛坯房租赁期限应在5年以上。”高万国告诉记者,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对收储的毛坯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在与房屋所有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根据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按照简单、适用、环保的原则装修。租赁期限届满后且实际租赁期限超过5年的,不可移动的房屋装修设施可归房屋所有人所有。

  同时,租赁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人可按照租赁期限每年1000元的标准享受房屋整修补贴。

  保障租金补贴如何发放?

  打卡发放给住房保障对象

  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房屋征收或因租赁合同期满需要住房保障对象搬迁的,住房保障对象应当配合,“市住房保障机构会重新提供保障房房源供其选择。”

  高万国解释,在居住该类收储住房时,公租房和廉租房对象按照每月规定租金来支付房租。“比如公租房每月是5元/平方米,如果选择的收储房源面积为85平方米、月租1200元的住房,那么该保障对象每月需支付425元的租金,其余剩下的775元,则由相关部门发放租金补贴。”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将租金补贴打卡发放给住房保障对象。(何晶)

  【名词解释】

  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

  是指政府从市场上收储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的成套住房,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库,由公租房和廉租房保障对象选定房源,与房屋所有人按照限定的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政府对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金补贴的行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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