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探索建立村干部廉洁机制收成效

2013年06月03日 09:20   来源:新华网   孙志平、吴小康、邹婷玉

  随着我国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加上农村征地拆迁项目的增多,大量涉农资金流向基层。因缺乏有效监管,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上升趋势明显。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广西贵港市今年启动针对村干部的“鸣警钟、守清廉”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自查整改、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探索建立村“两委”干部廉洁监管机制并收到初步成效。

  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呈攀升态势

  原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新莲村村委会主任黄永年,因收受、索要危改补助资金被判刑。2009年至2011年三年时间里,他分别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6800元;主动向得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索要“好处费”20000元。

  贵港市检察院的一项调研显示,2009年至2011年,全市农村“两委”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2件98人,涉职案金额为235万元,平均个案金额约5.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款、低保金、五保供养款、危房改造补助款等成为不法村干部瞄准的目标。

  这三年的调查数据还显示,贵港市村“两委”干部涉农职务犯罪由部分区域向全市各县市区发展,且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态势。

  一些基层干部分析,造成村干部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这为部分村干部实施违法犯罪创造了条件。尽管当前不少村委已建起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平台,但内容陈旧不能做到及时更新,有的村采取选择性公开信息,往往使群众难以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桂平市南木镇镇长甘天阳说,按照“谁种粮谁得益”原则,种粮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种粮户,一些村干部曾利用土地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等漏洞,将种粮补贴私自截留。部分村干部还利用“五保户”老人行动不便,利用代领之际有意克扣或伪造证件进行冒领。

  二是村干部自身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李祝奇在担任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岭尾村委会文书期间,利用分散供养五保人员和集中供养人员的低保金存在差额,且监管存在漏洞,于是将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虚报为五保村集中供养人员,自己截留低保金差额款。贵港市的调查显示,98名涉农职务犯罪村干部中有64名年龄超过50周岁,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自认为侵吞小钱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贵港市的调查,涉农职务犯罪的村“两委”干部中实施共同犯罪行为比较明显。有基层干部分析,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这从一定程度上为村干部集体参与吃喝玩乐、中饱私囊提供了条件。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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