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于5月31日下拨了3037.95万元2013年高龄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确保我省高龄老人的晚年能够过得更加安逸。
据了解,省民政厅在下拨3037.95万元高龄补助的同时,还对各地漏登的70至79岁老年人补发了2012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3.35万元。据统计,2013年,我省享受70岁以上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有25.87万人,共需发放资金10126.5万元,按照省财政补助30%、州县配套70%的要求,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037.95万元,州、县财政配套7088.55万元。
目前我省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这意味着有更多的老年人需要关爱和帮助,而高龄补贴的发放正是适时缓解了老龄化所带来的部分困难。据悉,省民政厅要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本地区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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