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近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方案,明确2013-2015年期间,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县1000—3000亩连片农田节水灌溉改造项目,支持通过修复改造田间灌溉(排水)渠道,小型拦河坝,新、改(扩)建水源工程、蓄水池、电灌站(引排水闸)等,促进中低产田改造,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方案明确革命老区县、原中央苏区县和其他县的此类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分别为60% 、80%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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