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高考赴考要带齐“两证”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提醒,考生赴考须注意五项规定:
对试题有疑问不得询问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准时进考场。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两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还必须在“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涂改液、手机等不许带入考场
根据规定,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个别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属考试违纪行为,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
开考15分钟后禁入考点
需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高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外语科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答题用笔要统一
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身体不适可向监考员报告
考生感到身体严重不适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报告。同时,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考场。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