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
6月4日,省环保厅向外公布2012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该公报显示,2012年,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多个百分点,“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监测断面保持在Ⅱ类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所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公报所披露的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的具体数据显示:去年全省9条主要河流和3个主要湖库共设水质监测断面(点位)190个,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80.7%。9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1.2%,三个主要湖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0%。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1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稳定良好。
公报显示,全省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49.8~55.3分贝之间,全部达到2类标准(60分贝);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3.4分贝,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全省11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在64.8~68.3分贝之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为好。
该公报披露,通过制定减排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减排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健全减排体系,完善经济政策,督查调度通报,预警约谈考核等措施推进减排工作,经国家核定,2012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分别下降2.54%、2.52%、2.80%、5.75%,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减排目标。
公报称,2012年,我省大力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查处“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的破坏生态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在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632人次,检查企业19068家,立案企业171家,其中停产整顿74家,限期整改366家,取缔关停18家,各级政府及部门对15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 (记者 张玉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