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上市公司向券商“借钱”
利率一般在8%左右,较其他融资渠道成本要低得多
以往房企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但在银监会监管“影子银行”的紧箍咒下,此种模式已很难维持。而券商新开展的股票约定式回购,因其融资成本低正中房企下怀,不少福建上市公司,特别是地产上市公司跃跃欲试。
福建地产上市公司阳光城近日公告,公司股东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约定式回购进行证券交易融资,用于融资的阳光城股份数为355万股。
阳光城股东已两向券商融资
此前,阳光城曾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预计未来6个月内用约定式回购进行证券交易融资的公司股票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3月29日,东方信隆曾通过约定式回购,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为长江证券,回购期限为1年,用于融资的阳光城股票数为2300万股。
阳光城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公司股价处于不断变动中,东方信隆并没有披露将从券商融资的具体金额。
券商人士预测,东方信隆是阳光城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两次通过约定式回购,或从券商借到的资金或超过亿元以上。
“作为地产上市公司,我们肯定希望融资资金成本多元化,且成本越低越好。”阳光城董秘廖剑峰说。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