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中国政府网5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指出,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这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
辽宁省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茫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省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省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罗坑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柏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省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海省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通知指出,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辽宁大黑山等2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表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公布。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和海域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