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场主体日增265家 七成是个体工商户

2013年06月06日 09:18   来源:南方日报   段思午

  昨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来莞调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情况。记者获悉,今年1—5月,东莞新增市场主体39966户,比增26.3%,平均每天增加265家,其中七成是个体工商户。

  商改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截至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累计552043户,比增9.9%。今年1—5月,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9966户(相当于每日平均增加约265家),比增26.3%。商改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8630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71.6%。新登记私营企业11336户,占新登记企业的92.7%。

  东莞市工商局加强了服务窗口效能建设,去年12月份以来,全系统服务窗口的作风投诉下降近九成,市局窗口商改后达到了作风“零”投诉。今年1月份以来,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中,连续四个月在41个部门中名列第一。

  东莞还积极探索推进网上商事登记,研发和完善网上商事登记系统。企业和相关人员凭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填写表格、上传资料、加盖电子印章,就能够完成网上申报。该项业务预计在7月底前可以向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逐步实现工商登记服务从8小时到24小时的转变。同时,革新年检验照模式。在审查方式上从实质性审查向备案制转变,在时间上从固定时间向全年滚动式年检验照转变。今年到目前为止,有5081户企业办理了数字证书,其中2176户企业通过了全程无纸化的网上年检。预计年底,将有超过50%的外资企业能够享受此项服务。

  东莞还将开发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预计9月份在松山湖开展试点。平台集成了电子执照申领、网上亮照、工商监管及综合应用等多项功能。企业注册登记后,电子执照应用平台自动生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企业凭数字证书申请开通即可使用。

  全市将建市场退出机制

  据了解,东莞累计注销的市场主体名称有20万—30万个,按国家规定这类名称3年后才能再次使用。此外有可能出现一些不经营、不办理或无法取得经营许可但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有照无证商事登记主体,导致市场主体“虚高”,产生登记“水分”。这也占用了相应的资源。

  东莞提出,未来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若久拖不办相关许可超过一定期限,或资质不达标,或基本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各部门应及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行列,对无法办理相关许可的,建议吊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进一步提出建议,强化年检验照的监管功能,未有经营行为的不予通过年检,一年未参加年检验照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简化吊销程序,实行全程网络化,并强化受限手段,通过信用平台公示被吊销主体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强对经营者信用约束。

  东莞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公示并激励市场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另一方面,及时披露处罚信息,剔除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单位。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对商事主体的信用监管。

  东莞还将理顺前端登记与后端监管衔接机制。重点对“核对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基本要素”、“规范工商登记字段”、“完善办理许可前端一次性告知”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协调理清工商系统与其它监管部门的职责衔接,降低甄别信息的难度,进一步提高后续监管部门的巡查效率。同时继续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抓好培训指导工作,加大后续监管工作宣传力度。

  建议出台全国统一商改办法

  东莞方面建议总局提请全国人大加快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减轻各地市推进商改工作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确保商事登记改革在法律法规支撑下走得更好、更远。同时,建议公、检、法、纪委等部门对改革过程中的创新性履职行为保驾护航,真正激发全社会的改革创新意识和活力。另外,报请国务院协调国家部委加大审批或监管权限下放力度。对属于部委的涉及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能够下放的权限分步分批下放,不能下放的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压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的措施,确保市场主体真正实现“宽进”,从源头上减少后续监管的压力。

  东莞还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办法。各地在试点探索中形成了不同的模式,符合试点阶段的情况。但在改革即将向全国、全省推进之际,如果各地标准不一,可能产生法律效力、互通互认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建议总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对各地商改的指导。

  东莞市工商局建议总局规范经营场所登记,对一些特定行业如网店个体户和一些特定主体如具有关联性的企业,尝试“一址多照”。同时建议打造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国家、省、市数据的互联互通,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在全国范围实现联网查询,推动市场主体自律。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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