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推29条促就业:中小企业招一名应届生获千元补贴

2013年06月07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奚婉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广东人社厅”)7日发布消息称,面对“史上最难就业季”,广东出台29条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有新的补贴政策,即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今年中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699万,比2012年增加了19万人,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不少网友和媒体将2013年戏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据广东省官方预计,今年将有70万高校毕业生选择在广东就业,占全国高校毕业生近10%,而截至今年5月中旬,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仅为52%左右,就业形势严峻。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2号),该文件共提出29条措施,结合当前毕业生就业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了多条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从新出台的“29条”措施中可看出,广东今年新增4条渠道扩展就业岗位,分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新增就业岗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重要考虑因素、毕业生参加科研项目工龄合并计算,及应征入伍服兵役政府补偿学费,报考研究生可获加分。

  广东省人社厅指出,上述4条扩展就业的渠道中,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是一大亮点,中小微企业除每招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千元补贴外,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的还给予1年期限的社保补贴。而原有的税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即符合规定类型和条件的企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广东新出台的措施中,还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一定数量的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帮扶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资助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租金补贴、孵化补贴、社保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新出台的措施中还重点指出,不准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不准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不准以是传染病源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同时,国有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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