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星级家庭旅馆315家从业农牧民4.8万余人

2013年06月07日 09:29   来源:SRC-1968   

  近年来,自治区旅游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证全区旅游经济持续增长,推动我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乡村旅游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民生功能不断得以发挥和加强,在带动百姓致富、扩大就业、改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乡村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富民惠民功能更加显著。通过“特色乡村旅游工程”建设,形成了以“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度假点等为主题的产品,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体系。目前,全区有星级家庭旅馆315家,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牧民达到1.2万多户、4.8万余人。

  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市场结构更趋合理。自治区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乡村旅游评定划分标准》以及统一的家庭旅馆星级评定标准,将其纳入《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成为指导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同时,通过旅游扶贫试验、特色乡村旅游工程、重点乡村旅游示范扶持等途径,不断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

  科学规划,设施条件加快改善。自治区旅游局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基础建设与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编制《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年)》等系列规划。同时,加速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为乡村旅游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资源家底日益清晰,动力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旅游局高度重视乡村旅游资源家底普查和保护工作,加强了以农牧区为主体的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抓住生态建设、生态经济、生态补偿、节能减排等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区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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