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过去一个多月当中,香港又多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景点:维多利亚港海面上飘飘荡荡的大黄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明天大黄鸭就要结束在香港的巡演,告别维多利亚港了。
最近风靡香港的"大黄鸭",是维多利亚港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邀请荷兰艺术家霍夫曼创作的公众艺术品。2007年,霍夫曼以经典浴缸黄鸭仔为造型,创作了多款巨型橡皮鸭艺术品,其中一只是世界上体积最大的橡皮鸭,长宽高尺寸分别为26米、20米、32米。32米是什么概念,16层楼高差不多。
霍夫曼:我的作品能让人重拾童年回忆,这就是简单的作品所拥有的美,一只巨大的橡皮鸭,能让你回想起小时候,那时候你没有经济压力,你可以一直玩,这也是我想传递的信息,一直玩下去吧。
除了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之外,霍夫曼还希望看到大黄鸭的人们,能够暂时忘记自我,找到自由。
霍夫曼:在我的作品前人显得很渺小,所以无论你是一米六,我是一米八,在我设计的作品面前,我们都一样小,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自我都不复存在,我们可以自由的欣赏这件作品,这就是大黄鸭背后想表达的理念。
大黄鸭问世之后,就开始了游历世界的环球之旅,六年当中已经到访过10个国家的12个城市。每次大黄鸭现身,都会引来不少粉丝朝圣,在香港自然也不例外,一个多月之中,维多利亚港附近商场的日均客流量,整整翻了一番,还有许多人从内地慕名而来,专程看望这只可爱天真的、凝结了大家童年美好记忆的维港巨鸭。
据统计,仅仅六一儿童节这一天,大黄鸭就同时出现在杭州、武汉、东莞、芜湖、天津、重庆、佛山等地。不过,这些山寨大黄鸭的个头普遍只有6遇到10米高,相比香港大黄鸭,只能被叫做"小黄鸭"。
对此"大黄鸭之父"霍夫曼对这些形态各异的小黄鸭们头痛不已。他说,正版大黄鸭全世界只有十只,中国大陆没有任何城市得到他的授权。他表示将继续追踪这件事情,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有律师认为,如果真上了法庭,国内这些盗版"小黄鸭"恐怕难逃法律制裁。浙江台记者谭一帆、俞鑫霞发回报道:
法学专家们说,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侵权还存在商议。浙江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毛亚敏说,认定侵权,一般前提都是用于商业运作并获取利益。虽然国内的"小黄鸭"们基本出自地产商之手,但他们并没有打出销售口号,究竟算不算商业活动、有没有因此获利可真说不准。中银律所律师邓恒说,因为形象并不完全相同,而且本身浴盆鸭子就是从中国出产的,所以这些小黄鸭们可以打着擦边球,试着躲开侵权:
邓恒: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评判,你那里有大黄鸭,为什么我就不能做大黄鸭,那不等于你就是有知识产权,我做小一点。真的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我觉得可能还够不上。
邓恒还提出另一种假设:
邓恒:著作权法有规定,对于在公共领域,公开场合所陈列的雕塑雕像都是不属于著作权所能限制的范围。大黄鸭陈列在那里,我觉得它是不是可以作为一种在公众场合所陈列的作品呢?
不过,根据统计,近五年来,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外案件有95%以国内企业败诉收尾。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在于国内企业"不思进取",连诉讼时都不认真准备。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周根才对此表示:
周根才:国外企业,基本都是大公司,法律意识很强,所以他当原告的时候,证据很齐全,知道当原告怎么取证,当被告怎么抗辩。我们国内的侵权一般都是法制淡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在侵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