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习生不能纳入已就业人数中统计就业率

2013年06月08日 16:35   来源:新华网   许祖华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工作提出要求,实习生不能纳入已就业人数中统计就业率。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四不准”,开展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专项核查,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各高校不得将灵活就业登记表分发到各院系,毕业生如要求灵活就业,必须到学校就业部门领取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就地填写,院系领导签字同意。

  今年在派遣工作期间,陕西省教育厅将采取与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联系等形式抽查就业协议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对就业率重新进行核定。

  另据了解,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和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记者 许祖华)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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