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食品安全四项专项整治

2013年06月18日 08:17   来源:重庆日报   

  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 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等行为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 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

  6月17日,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卫生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知识。记者 崔力 实习生 谢智强 摄

  6月17日,为期10天的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杨家坪步行街启动,今年主题是“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食品安全,我市今年针对饲料农药兽药、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这4个方面的问题已展开专项整治。

  据介绍,在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中,将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管理,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则将加强生猪集中屠宰监管工作,加强生猪检疫、“瘦肉精”等化学品检测,加大对私屠滥宰、“病死猪”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则在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的保健食品,严厉查处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将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标识等违法行为。

  “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惩。”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称,按最新司法解释,尤其是对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非法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蛋白粉”,使用“工业明胶”、“瘦肉精”及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等行为将实行严查严惩,提供各种帮助的将以共犯论处,推波助澜的虚假广告也会被严查,同时还将以较重罪名追究食品监管渎职犯罪。(记者 李珩)

(责任编辑:韩茜)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