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网友黄先生向记者反映,在2012年12月份预先交了2013年全年的档案托管费用,让黄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在2013年1月1日起,海南省档案托管费用下调了。黄先生到相关部门咨询多交费用能否延续或退还,得到的答案却是不能延续或退款。黄先生表示质疑,为什么2013年多交出的费用不能延续到2014年?
黄先生说,他将个人档案托管到海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每次交档案托管服务费都提前一年交,在2012年12月份预先交付了2013年全年的档案托管费用。“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13年的1月1日,海南省档案托管费用下调了,原本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应交240元,可下调后只交120元。”黄先生说。
黄先生到相关部门咨询多交的钱能否延续到下一年时,“相关部门的回答却是不能延续,也不给退款。”黄先生表示质疑。
黄先生表示,不给退款可以,“但总要把多出的钱延续到下一年吧”,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说明。
6月17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人事代理窗口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交下一年费用时,同黄先生一样的市民可拿档案托管合同、2013年缴240元费用的发票及相关的材料,到相应的部门办理费用延续即可。(记者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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