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粤再先行先试

2013年06月18日 08:30   来源:南方日报   卢轶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会议上获悉,国土资源部已正式批复《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这份《方案》再次给予了广东一批在土地管理利用方面的先行先试权,并设定了《方案》目标年为2020年,主要政策试用期为2013年—2017年。

  根据《方案》,与2010年比,广东将力争单位GDP建设用地量到2015年降低30%,到2020年降低55%;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到2015年提高55%,到2020年提高一倍。

  ●南方日报记者 卢轶

  土地利用强度低或须退地

  《方案》进一步提出,通过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和项目准入管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措施,推进各类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作为各类开发区扩区、升级的重要依据,推动建成一批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同时积极发展高标准立体化厂房,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发展,引导有条件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厂房加层和建设地下储存仓库。

  广东还将完善科学可行的建设用地标准体系,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国家已发布实施的土地使用标准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制定工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用地指南,从严实施用地定额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促进各类项目节约用地。

  《方案》还要求实行差别化产业供地政策,按照产业项目和产业业态等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制度。此外,广东还将探索建立工业及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综合评定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对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探索实施退出机制。

  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入股

  国土资源部还在批复中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

  对国有土地,广东将先行先试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建立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对集体土地,《方案》要求广东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联营、入股等形式兴办企业和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运营,同时探索作价入股的方式和收益分配办法,做好入股土地的确权登记办证。

  在宅基地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一方面保障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和标准控制的农民建房用地;另一方面探索宅基地推出机制,健全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经济补偿和权益保障政策。

  耕地保护可获经济补偿

  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2008年决定联手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以来,“三旧”改造一直是一大焦点。在“三旧”改造的利好下,如广州猎德新村、深圳蛇口网谷、佛山岭南新天地等从原来的“三旧”变成新的城市亮点。

  按照最初的方案,“三旧”改造的政策适用时间是3年,去年底已到期。但《方案》正式明确允许广东继续深化“三旧”改造,并创新“三旧”改造实施模式。《方案》特别提到,要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项目的供地方式,建立批后跟踪机制;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税费调节等手段,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

  此外,2012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对所有根据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省财政按照30元/亩·年的标准补助各地级以上市。这一做法直接增加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的经济收入,提高了农村集体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此《方案》明确,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也就是说,未来不仅是基本农田,其他耕地的保护也可能获得财政补助。

  《方案》还提出对零星、分散、低效的基本农田归并整合,建设优质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发展多功能农业。

  低丘缓坡荒滩开发试点

  《方案》还给予了广东几个重要试点。如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地质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地资源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如开展陆海统筹试点,加强用海、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衔接,科学、规范实施围填海造地;此外,在东莞、汕头、顺德等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开展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整合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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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22个地方政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南方日报讯在昨日的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还表扬了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表扬的各级人民政府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省府办公厅还通报了2012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结果,考评获奖的各市分享了近2000万元的奖金。

  据悉,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联合对在示范省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督查室等36个先进单位和龙兵等168名先进个人予以了通报表扬。

  根据通报,受表扬的各级人民政府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也就是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肇庆、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濠江区、南雄、连平、梅县、博罗、海丰、江门新会区、化州、阳山、潮州湘桥区、揭西、云浮云城区、顺德区等22个各级政府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另根据通报,2012年末我省更低保有量为4752.2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982万亩,均高于此前确立的目标。而2012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16.24万亩,但实际仅使用7.36万亩,未突破计划指标。全省连续13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并建立了全省性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

  根据考核评分,江门、河源获得综合奖一等奖,各奖励200万元;韶关、湛江、佛山获综合奖二等奖,各奖励150万元;汕尾、清远、广州、茂名、汕头获得综合奖三等奖,各奖励100万元。单项考评方面,佛山、中山、汕尾、云浮、汕头、深圳等6市获节约集约用地奖;深圳、中山、阳江、潮州、湛江、河源等6市获“三旧”改造奖。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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