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业主们注意啦,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0月1日起,《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将正式实施,明确开发商交房除了要通过专业验收、竣工验收之外,还要通过综合验收。对准业主们来说,拿到的商品房质量及配套将更有保障。
很多业主都有这样的遭遇:买房时,售楼人员拿出的规划图和宣传册往往让人动心,绿地、水系、景观、车位等配套非常华丽,最后拿到房子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感觉被“忽悠”了。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交房一般须经过三项验收: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不过后来由于行政审批权调整等原因,目前小区综合验收基本上“名存实亡”。目前,我省各地小区交房只能保证前两者:专业验收只对楼宇是否具备水、电等项目进行验收,不包括永久水电、配套等;而竣工验收则是对房屋质量的验收。一般来说,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子,交房时开发商出具《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就基本符合交房条件。
此次,我省出台新规,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共有10项内容,其中包括“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等。如果没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就视为验收不过关。作为购房人,在与开发商订立书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约定以通过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房产登记部门在进行房屋初始登记时,也应查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材料。另外,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也将查验其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查验备案材料。
对于新规,开发商也别不当回事。如果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不合格,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予全额解控;开发商擅自交付新建住宅小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一旦业主起诉,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还与企业诚信档案挂钩。(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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