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17日,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加快改革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家要求,从省情出发,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各项改革,在医药卫生体制、城乡户籍制度、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矿业权管理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部分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青海实际,切实把深化改革与稳增长、转方式、抓创新、促和谐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大的决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基础和内生动力。
会议明确了我省今年七个方面的重点改革工作:一是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和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二是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三是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推进农牧区金融改革,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农村牧区改革。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五是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相关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和投融资体制。六是民生保障领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七是资源型产品和环保体制改革。推进电煤油气和用水价格改革,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抓紧抓好上述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要继续按照职能分工,统筹推进已出台的国企改革、非公经济、社会管理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和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处理好国家与地方、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三方面关系,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有效推进。(作者:罗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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