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启动2013年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将以无偿拨款方式对项目进行补助,切实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0日。补助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比重一般不超过30%。
据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的规划编制和研究项目,包括全省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规划、群体徽派建筑保护规划编制、经认定命名的徽派古村落特色村庄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研究;单体徽派建筑、群体徽派建筑的保护修缮项目,以及与徽派建筑保护与传承相关的保护设施建设和综合环境整治项目;以传承徽派建筑文化为目标的新建项目及已建建筑改徽项目。 项目申报条件包括:规划和研究类的已制定工作计划并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修缮、整治以及建设类的已完成具体方案编制;申报项目资金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记者吴量亮)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