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手里有房子,可开发商就是不卖,或是每次“挤牙膏”只卖一点点,这就是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法之一——“捂盘惜售”。记者调查发现,南京开发商领了销售许可证而不开盘的现象日益猖獗。据不完全统计,这样的楼盘已达20家。
【调查】
销售许可证领了几个月就是不开盘
5月份的一项摸底数据显示,当月南京楼市会迎来一个“井喷”期,共有9500套房源上市。然而截至目前,本月新入市房源量仅千套左右。
以麒麟板块一楼盘为例,该项目25、26号楼早在去年就领取了销售许可证,但购房者每次去售楼处咨询,置业顾问都会表示:“还没开盘。”此外,记者还发现,该楼盘不仅仅是25、26号楼,08、11、15、27、28以及29号楼分别在今年2月份和4月份领取过销售许可证,但竟然一套都没卖掉。
相关统计显示,今年南京市领了销售许可证迟迟不开盘的楼盘数量已达20个。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2010年就明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2011年2月19日出台的南京版“限购令”再次强调: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尴尬】
处罚上限1万元太低,法规最终未立
在中央及南京地方的数次房产调控中,“捂盘惜售”与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并列,都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然而,无比尴尬的是,2009年,南京市法制办曾就《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征集意见,希望通过立法对开发商囤房惜售行为进行打压。然而这个征求意见稿中“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条款,让人直呼是“挠痒痒”。
南京市法制办的孙处长说,我国行政处罚法赋予地方的处罚上限是,违法经营所得罚3万元,违法经营行为罚1万元,加大处罚力度要涉及国家上位法的修改。最终,《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并没有成功立法。
“南京市住建委应责令‘捂盘惜售’的开发商立即改正。”刚需房购买者呼吁。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