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22日发布“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发现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16.17亿元。其中,江苏2个项目骗取中央专项资金440.9万元。
对扬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审计发现,由于该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未严格审核企业上报的示范项目建设情况,5个部分已完工项目和1个重复申报项目违规获得中央财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30.9万元。审计指出后,该市已收回上述资金。
赣榆县沙河镇政府借助连云港沙河蓝园蔬菜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编造虚假资料,骗取中央财政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投资补助资金410万元。截至2012年底,赣榆县财政局已拨付370万元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将350万元转入赣榆县沙河镇政府财政所作为机动财力。审计指出后,赣榆县财政局已收回资金370万元,撤销相关责任人党内职务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制定了《赣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记者在连云港发改委网站上看到,该项目对外介绍的总投资为5248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