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收红包坚决"零容忍" 收红包2次"下课"2个月

2013年06月24日 08:09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6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香卉辉 吕寒伟/文 吴晓平/图)即使只是一包烟、一百元钱,“吃拿要”的驾校教练也要依规严肃处理。

  上周,本报报道驾训市场存在部分不正之风的教练,或暗示或明示或利用学员急于过关的心理,索要香烟、钱财。报道见报后,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专门就此联系本报,表示将严肃治理。

  “教练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已要求运管部门从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两方面入手,采取治理措施。

  市运管处上周六酝酿严查方案,将从本周开始行动,对教练索取或收受学员财物的现象“零容忍”,依规严肃处理。

  早在2006年,《福建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出台,规定教练员索取或收受学员财物一经查实,将被记6分,该教练所在的驾校记2分;教练员收两次财物将被记12分,“下课”2个月,并接受为期10天的脱岗教育培训。

  “收进去的东西,不管是香烟还是钱,都要‘吐出来’,还要写检讨书和保证书。”运管部门执法人员说。

  运管处进一步介绍,将加强回访制度的执行,提高回访学员的比例。目前,驾校被要求对学员的回访比例在10%-20%之间,运管处回访比例约为1%,一般都是在学员考完科目三以后回访。

  下一阶段,运管处将把回访比例上调至5%。如果按照一年学员10万人计算,以前相当于回访1000人,现在提高到5000人。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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