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让流浪“花朵”早日回家

2013年06月24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我不想呆在这儿,我要到北京找我的女朋友。 ”6月19日上午,稚气未脱的男孩小许坐在蚌埠市救助站男宿舍的床上,反复要求离开,语气里充满焦躁。救助站工作人员赵冬英不停安抚他躁动的情绪,劝导他回家。这个自称已满16岁的萧县男孩,几天前在北京街头流浪时被警方发现,随后经当地救助管理机构送到蚌埠。“我们正在和萧县有关部门联系,希望能找到孩子的父母,送他回家。 ”赵冬英说。

  让被救助的孩子告别流浪生活,是救助机构的目标所在。 “每一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构都会尽力寻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主任胡前义告诉记者。

  并非所有孩子的父母都能找到。正在来安县特殊教育学校上学的男孩民生,2011年1月被派出所民警发现流浪后,送到滁州市救助站。他听力有障碍,不能说话,与工作人员沟通十分不便。 “我们连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 ‘民生’这个名字还是我们取的。”滁州市救助站站长吴斌告诉记者。多方查找仍无法确定家人,救助站便成了民生的“家”。救助站送他到来安县特教学校学习,平时在校寄宿,双休日或节假日救助站用车将他接回。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都由救助站负担。两年下来,民生已经融入集体生活,并学会简单手语。吴斌说:“希望随着民生性格逐渐开朗,沟通能力提高,他能透露有关自己身份的重要信息。 ”

  找到父母、家人的孩子,也并不意味着会就此告别流浪。“很多孩子离家就是由于家庭困难及监护责任缺失造成的。”蚌埠市救助站站长门建林指出,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未成年人流浪的成因,重复流浪很有可能发生。为此,蚌埠救助站对流浪孩子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实地调查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对困难孩子,每月按标准给予350元资助。女孩娜娜曾在蚌埠市火车站附近乞讨,救助站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她的户口、低保和住房等实际困难,并反复教育其自食其力。如今,成年的娜娜已经找到一份工作,自食其力生活。

  不久前,民政部等中央部委部署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我省民政部门将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在9月份开展集中摸排整治,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动态监控机制,让流浪未成年人尽快返回校园。 ”省民政厅福慈处负责人表示。

  不过,因监护责任缺失导致未成年人离家的问题似乎仍难以解决。今年1月1日晚,来安县13岁的少年小闻将停在路边的警车偷走,在主干道上逆行,结果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小闻就是一名流浪孩子,我们曾多次救助他。”吴斌告诉记者,小闻的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很少管孩子,每次救助站将小闻送回家没多久,他又跑了出来。“我们多次督促小闻父亲承担监护责任,但效果不大。 ” 我省曾出台意见明确,流出地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对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进行调查。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经反复教育不改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事实上,从未有父母因放任孩子流浪而被撤销监护资格。”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主任助理韩成武表示,如何采取有效手段督促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仍是一大难题。(记者汪国梁)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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