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出台新规:民族产业或可减免税款

2013年06月25日 19:49   来源:贵阳晚报   姚蓝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加快产业发展的意见。

  据介绍,贵州将从四个方面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其中对国家定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对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15%征收所得税。对在民族自治州新建的民贸民品企业,自获利年度第1年至第2年,免征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3年至第5年,按适用税率减半征收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此外,对民贸民品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姚蓝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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