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25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召开我省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福建法院受理的涉毒案件情况进行回顾与分析总结。
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与此同时,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全省各级法院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5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694件5218人,审结3436件5716人;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432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041人,重刑率24%,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近11个百分点。
在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对毒品犯罪整体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重点打击毒品源头犯罪,遏制毒品供应,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福建省毒品犯罪呈4个新特点
据了解,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在特殊的地缘关系影响下,毒品制、贩、种、吸并存,禁毒斗争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从我省法院受理的涉毒案件情况来看,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4个新特点。
一是沿海发达地区增速较快,山区较平稳,呈逐步蔓延态势。从地区看,福州、泉州、厦门三地共受理案件占全省总数逾7成,且逐年上升趋势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毒品犯罪正从经济繁荣的城市向城乡接合部和偏远的农村蔓延,比如过去毒品犯罪较少的三明等地也出现制造毒品犯罪。
二是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取代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成为比重最大的毒品种类,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也不断出现。2012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判决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及冰毒等合成毒品的案件占74.8%。
三是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势头严峻,大要案增多。如在一起案件中就查获氯胺酮(俗称“K粉”)17袋340多公斤。部分市县集中出现从麻黄草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提炼麻黄碱的犯罪活动。涉台毒品犯罪大宗化特征明显。
四是女性和未成年涉毒人员增多,且有低龄化的趋势。近年来利用女性参与贩毒的案件增多,出现了利用打工妹、年轻女学生、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的现象。毒品犯罪嫌疑人低龄化趋势愈加明显,最小涉毒者年仅12岁。(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何晓慧 姚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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