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出台土地供应办法 企业营收过百亿才能拿地

2013年06月26日 10:51   来源:南方日报   张玮
    前海正式开启“新供地”模式。昨日,《前海土地供应暂行办法》出台,首批土地出让也通过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一次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记者注意到,此次出让的三宗地块都对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设置了较高门槛,去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至少要达到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竞买。

    首段出让年期可为20年

    上月底深圳发布“前海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后,时隔一月,《前海土地供应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也露出真容。“前海土地供应将综合运用弹性年期、集约奖励、需求管制等,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依旧是最大的创新点。

    “国内目前法定一次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40年,在前海可以先首段出让年期20年,到期后再续。”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用的产业用地,可以分期出让、分段计收地价。首段出让年期可为20年,后续分段年期为10年。而具有重大影响和特殊意义的产业项目用地的自用部分,可按法定最高年限出让。

    “自用的产业用地首段年期届满,符合前海产业发展导向、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到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等条件的,可以在缴交市场地价后续期;未达到续期条件的,该局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而投资强度大、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可以在首期出让合同中就约定自动续期。”

    根据办法,适用前海土地供应,包括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协议出让、公告出让、招拍挂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土地租赁。在供应方式上,优先选择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严格限制行政划拨、协议出让、公告出让,稳妥试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扣除政策性刚性支出)的15%—20%纳入前海深港合作区产业发展基金,综合经济贡献、绿色低碳等,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奖励。”

    首批三宗土地竞买门槛高

    与办法同时公布的,是前海首批三宗土地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一次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这些地块均位于靠近深圳宝安区的桂湾片区二单元,总土地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7.36万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均为40年。

    据了解,前海15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划分为桂湾、荔湾及妈湾三个片区,其中桂湾片区的土地使用权最为清晰,被官方规划为商务中心区,是前海的“金融峡谷”,重点发展金融、贸易、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聚集。

    为此,前海对三宗土地的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都设置了较高门槛。其中,两块面积小一点的宗地,其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是中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且2012年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而面积最大的宗地竞买申请人则要求,必须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2013年6月24日市值不低于400亿港元,且2012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须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在竞买前,还要与不少于3家境外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或其控股的一级子公司签署入驻该项目的合作意向。世界500强以《福布斯(Forbes)》或《财富(FORTUNE)》2012年公布的数据为准,涉及金融产业的均可认定为金融机构。

    高力国际市场研究与项目咨询部董事陈厚桥认为,前海的土地出让制度总体体现出前海这一“特区中的特区”对于准入产业和企业均有严格规定,尤其是在其首次三宗土地出让的公告及很多方面,都可以看出前海只给予一些类别的产业和资质较高的企业以购买资格。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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