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报告披露:亿元专项资金无可行性报告

2013年06月28日 15:54   来源:南方日报   张玮

  “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专项资金从立项到规模都要公开。”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公布了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深圳专项资金规模近五年增加了九成多,但执行率却比较低。此外,“专项资金设立比较随意、项目前期考察流于形式、过程缺乏监督,甚至还存在非法及超范围使用”等情况均被曝光。

  去年专项资金执行率仅为74%

  据了解,深圳于2007年和2010年两次对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将原先的87项专项资金整合为如今的两大类13项。“清理的最大特点是消除了专项资金的部门属性,改为以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属性确定专项资金的类别,以是否体现公共财政的特性来确定专项资金的存续与否。”

  “近年来,深圳专项资金规模总体呈上涨趋势,2012年比2008年增长了93.24%,但计划执行率却比较低,部分项目资金闲置率高。”市人大调研报告直陈,2008—2010年,专项资金总体执行率低于50%,其中产业类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60%,社会类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40%,并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市财政委员会主任乔家华说,去年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156.08亿元,支出116.03亿元,执行率为74%。其中,产业类资金预算执行率为69%,社会事业及社会保障类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3%。

  记者注意到,产业类资金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等执行率较为理想,科技研发资金、商贸会展业资金、民营及中小企业资金等支出则不理想。其中,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去年预算为2亿元,仅发放5433万元,执行率仅27%;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去年预算7亿元,当年仅支出2.7亿元,执行率仅39%。

  专项资金从立项到规模都要公开

  市人大还指出,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也相当繁琐,从企业自主申报到拨付款项至少要10个环节。同时,由于存在多头管理,导致资金计划下达滞后、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比如市政府对金融业高管人员以创新人才奖的方式进行财政奖励,审批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金融行业协会、市金融办、市财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从申报到获得奖励整个流程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

  专项资金在设立及后续使用中也出现不少漏洞。市人大表示,目前,社会上已出现中介机构,专门帮助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并从中获取20%—40%比例的中介费。对此,市科创委承认确有“项目掮客”存在,主要存在于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资金安排三个环节,“将重点对这三个环节进行监督,排除中介机构影响”。

  “2008年至今,市政府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认为,专项资金必须由市政府审批方可设立,特别重大的专项资金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方可设立。同时,市人大建议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按照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以及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资金规模等,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市财委:

  将以间接财政支持取代直接行政补贴

  ■部门回应

  针对资助形式单一等情况,市财委也承认,直接资助的手段,虽然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发展,但扭曲了要素资源价格,对未获得资金的同类企业是一种歧视,具有一定道德风险,“今后将以间接、经济的财政支持方式逐步取代目前直接、行政的财政补贴手段,更多支持企业竞争前的研发活动、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以及公共和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此外,该委表示,今后将通过资金项目和资金整体的绩效评价,将资金绩效与业务部门资金分配相挂钩,改进财政支出的分配方式,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改革产业资金评审机制,建立科技资金项目责任终身制。”

  针对目前深圳部分资金项目库建立并不完善,项目储备不足,致使在资金到位后在受理审核阶段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导致“资金找项目”而非“项目等资金”,也进一步造成了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年底突击用钱等现象,该委提醒相关部门注重滚动项目库的建设,将此与年度支出计划和事后绩效评价挂钩。

  ■五大问题

  资金设置不够合理

  ●十几亿元专项资金没做可行性分析就设立

  市人大调研发现,部分资金设立比较随意,新设立的再担保资金10亿元、中小企业创投引导资金5亿元、总部经济专项资金11亿元、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21亿元,都没有看到主管部门填“设立申请表”,也没做“可行性分析报告”,而是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设置。

  同时,部分资金存续没有限制。按照规定,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住房专项资金在1990年设置,已有23年;科技研发资金从原科技三项费用演化而来,自1999年《深圳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颁布到至今,已有14年。此外,还有部分资金功能重叠,比如,扶持外贸发展资金中设置“会展资助资金”,与另一专项资金中设置的“国内市场开拓支出”出现雷同交叉。

  支出结构不尽合理

  ●大企业获资助是小企业的7倍

  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是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重要部分,公平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市人大调研发现,一些产业类资金存在对“点”支持片大,而对“面”资助偏少,并特别提到扶持中小企业力度不够。

  “2007年至2009年,物流发展资金实际拨付3.2亿元,共资助112家企业,仅占全部物流企业的1%。其中,翡翠航空等6家公司共获得资助8900多万元,平均每家近1500万元,而其余106家共获2.3亿元资助,平均每家才200多万元,仅为大企业的1/7。”

  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项目没考察却予以立项审批

  项目前期考察流于形式,一方面主管部门人手有限,而审核项目任务量比较多,难以对项目进行深入考察,“原市科信局未对中远网络航海科技有限公司等20个CMM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却予以立项审批”。另一方面,考察标准设置不够科学,部分项目现场考察主观标准多,客观标准少,比如科技研发资金现场考察设置“企业文化活力”、“劳动模式的合理性”等空泛、模糊内容,导致项目决策自由裁量权大,主管随意性强。

  资金使用缺乏监管

  ●企业未纳入资助计划却获资助

  “2008年至今,市政府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表示,由于执行不透明及缺乏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存在违规甚至非法现象,包括违反程序使用资金、非法使用资金和超范围使用资金。

  比如,部分文化产业企业以提供配套资金增加企业负担、资金周转困难等为借口,经原文产办特批后,既未提供发票等凭证,又未按合同进度就将资金转出,更没有说明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未列入市财政委的CMM认证资助计划公示复核名单,却被纳入资助计划,并获得资助金额39万元。

  资助方式过于单一

  ●部分企业恃宠“绑架”政府决策

  目前深圳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新兴产业资金绝大多数采取直接无偿资助方式,虽可以快速向企业“输血”,直接补偿企业研发成本,有利于迅速提升特定产业或个别企业的竞争力,但市人大认为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是不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规模和项目投资越大,受到的扶持力度越大,越容易造就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二是易招致国际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财政资金补贴到企业,特别是无偿直接补贴到企业,容易受人以柄,使企业遭受国际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三是企业越强大,争取政府优惠政策的议价能力就会越强,部分企业甚至恃宠而骄,“绑架”政府决策。四是容易产生寻租乃至设租行为。 (记者/张玮)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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