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迟到、早退、旷岗或脱岗的;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不及时办理的;上班时间群聚闲聊,或上网炒股、聊天、购物、玩游戏、观看娱乐视频等,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的,机关工作人员将被效能问责,轻则诫勉教育,重则降职免职。
昨日,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效能办副主任林建胜汇报《漳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送审稿),透露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0日起施行。
办法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予以效能问责的情形包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应当办理而不办理,或者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职责范围内有效作为,致使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流失或长期不能落地的;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对咨询、来访、办事的群众态度冷漠、言行粗暴,或有其他不文明举止等。
机关相关领导被予以效能问责的情形包括:年度绩效考评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问责等。
效能问责的方式包括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组织处理,而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在施行前,该办法还将做进一步修改。通报2012年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另外,会上还通报2012年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2012年,漳州市效能办查纠716个问题,实施效能问责403人,办理效能投诉685件,给予党政纪立案3件,组织处理7人,效能告诫49人,诫勉教育36人;给予311名工作不主动、效率低,工作作风散漫的干部效能问责,责令193个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开展整改,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