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获悉,从今天开始,南充市43个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将大幅缩小,“同案异罚”现象将大幅度改变。
南充市已出台清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办法,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细化处罚标准,执法者必须据此做出处罚。
44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在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细化后的处罚标准让自由裁量权更加合理。
数据说话
之前,南充市行政处罚共有5503多项,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4795项,达到80%以上。有的处罚标准相差100倍。
曾经有的处罚标准相差100倍
“我上前年因无照经营被工商罚款3000元,而我一个小区的老林因同样的事却只遭了500元。”今年3月,商贩刘某因无证经营被处罚,找到工商部门理论,执法人员翻出相关规定,对他和老林的处罚都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是不是我没有勾况执法人员哦?”执法人员给刘某解释,老林虽是无证经营,但他态度端正,经营额度很小。尽管如此,刘某还是觉得自己很吃亏。
据南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何朝安介绍,由于法律给予了很多行政部门相应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到个案处罚中,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处罚标准尺度把握不一。各项法律法规的处罚幅度多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如无照经营,最高罚款额50万元,最低罚款额500元,相差100倍。
原因 8成行政处罚可自由裁量
“南充市行政处罚共有5503多项,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4795项,达到80%以上,在没细化标准的情况下,执法的随意性较大。”何朝安表示,执法的随意性大,同种事情处罚结果或许相差甚远,造成行政处罚合法但不合理的状况。
为了规范此类状况,南充市法制办从2012年6月就制定相关文件向市管和部分省管部门以及60余家企业发出调查问卷,并得出结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清理行政权力工作,承担协调、监督、指导、审查的职责,在2012年12月1日之前得出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清理结果。
从调查结果来看,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位列前两强,分别有行政处罚有681项、496项,而国资委和银监局没有行政处罚项目。此次调查涉及到43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6401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206项、行政处罚5503项(有自由裁量权4795项)、行政征收60项、行政强制249项、行政确认71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300项。
今后细化标准多个等级进行量化
“细化统一处罚标准,做到每一项权力都有一张有据可依的清单,确保一事一罚。”何朝安介绍道,对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的项目的划分不少于三个阶次,并对每个阶次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确定不同的处罚标准,从而有效减小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例如,以前1至30万元的罚款,将分为1至10万元、10至20万元、20至30万元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视其情节、动机等再细化。
“我们要从源头削减自由裁量权,以压缩执法随意性的空间。同一行政处罚不另罚,复议和诉讼都不会加大处罚。”何朝安说道,较之以前的处罚方式,新标准更具体更人性化。
对于即将实行的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市民张先生称,减小了执法者的权利范围,是公平公平的体现,“违章停车的罚款具体细化了,有时事忙,不至于每次都是100多元”;刘女士折告诉记者,“这也算是一种无形的监督方式,能够使执法者的工作更规范,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好事。”
今后就按这样罚
记者从南充市工商局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到,无照经营案件数量多、自由裁量幅度大,按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分了多个档次。
如对情节轻微并立即改正,没有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即可;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下,或经营时间在1个月以内,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或经营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经责令改正后能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危害后果轻微,并处以1.5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或经营时间超过3个月,危害后果较严重的,处以4.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或经营时间超过3个月,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违法行为或不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危害后果严重的,予以取缔,并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闻链接
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裁量;2。选择行为方式;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4。对事实性质认定;5。对情节轻重认定;6。决定是否执行。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