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房屋违建将不得出售过户或办理抵押

2013年07月01日 15:02   来源:北京日报   华锴
    今天起,朝阳辖区内擅自改建、扩建、拆除重建或私搭乱建的房屋,将一律被禁止上市再交易,也不得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过户或办理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居民擅自对房屋私搭乱建不仅违反《城乡规划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擅自在房屋周边的边角地、公共空间盖违建,甚至有些别墅业主将原房屋推倒,腾出地来后再扩展重建。”朝阳区房管局局长刘来祥说,虽然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却成为房屋出售时的“优势”,不仅比房产证实际面积大,而且多数违法建设部分价格相对偏低,不少购房人选择铤而走险购买。

    今后,这些存在私搭乱建的房屋将彻底失去市场。昨天,朝阳区房管局与城管执法局签订了《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合作协议》,两个政府部门首次联手,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打击违法建设。据介绍,凡是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拆除重建或私搭乱建的,城管部门查处后责令房主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同时书面发送一份《关于协助暂停办理房屋登记和提供房产登记信息的函》,通知房管局暂停办理违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过户等手续,并注明违建房屋所在小区地址及名称、门牌号以及暂停期限。

    朝阳区房管局接函后,将依法对房屋进行登记限制,暂停办理房屋登记业务,并将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相关产权登记信息反馈给城管部门。

    刘来祥表示,虽然房产证在业主手中,但只要发现涉及违建问题,该套房产就会有不良信誉记录,在未恢复原貌前不允许再上市交易。房屋当事人按照原审批规划图纸,主动依法对房屋违建部分进行拆除,经城管部门核实后,朝阳区房管局才会解除业务限制,允许办理过户、抵押、产权登记等正常业务。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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