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位缺口250万 专家建议让私家车停大院

2013年07月02日 14:03   来源:法制晚报   王婷婷

  北京停车位缺口250万

  专家建议非工作时段应该让私家车停进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大院

  截至2013年5月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531.2万辆。按照目前的限购政策,北京每月增加的机动车数约为2万辆,而停车位建设则相对缓慢,未来两年仍将维持250多万的缺口。

  今天,北京工业大学、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3社会建设蓝皮书《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上述内容并认为,停车难已经和道路拥堵一样成为北京交通发展的一个“瓶颈”。

  停车位

  缺口达250多万

  蓝皮书指出,2012年北京交通热点频频。在这诸多的交通热点中,“停车难”则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困扰着北京交通的发展。甚至可以说,停车难,已经和道路拥堵一样成为北京交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停车位数量有限,北京究竟有多少停车位?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北京市共有机动车停车位217.2万多个,其中经营性停车场5671个,停车位139.4万多个;居住小区停车场2516个,停车位77.8万多个。

  在2011年北京汽车保有量就达了489万,有超过270万辆车处于无位停车的尴尬境地。除了停车场停车位,路侧停车也是一种方式,但即便是这样,相对于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北京的停车位尚有很大的缺口。

  按照交通发展规划,北京市计划在2015年前至少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5万个公共停车位和3万个驻车换乘停车位。即便如此,北京市仍将有250多万停车位的缺口。

  缺规划

  老小区没闲置地

  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讲师朱涛分析,机动车数量急剧的增加、停车需求的过快增长是“停车难”问题最集中最直接的原因。此外,老旧小区缺乏规划,为了节约造价成本,部分开发商擅自减少停车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停车难。

  朱涛分析,截至2013年5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531.2万辆。按照目前的限购政策,北京每月增加的机动车数约为2万辆,而停车位增加发展则相对缓慢。在一定的时期内,停车位的供需矛盾依然尖锐。

  朱涛表示,客观来说,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如果缺乏先期的停车规划(如先有车位才能买车等),停车位的增长始终将落后于机动车数量的膨胀,“停车难”的出现是早晚的事。

  北京市有250多万停车位的缺口。一个普通车位的面积在14平方米左右,如果按照1∶1的比例给它们配置停车位,需要的面积达3500万平方米以上。如果按照发达国家每辆车平均配1.3个停车位的比例计算,全市停车位缺口更为庞大。显然,将这些车位平铺在北京城里并不现实。

  争车位

  省钱才是硬道理

  如今,在城区密集分布的胡同内机动车停的比比皆是,但凡能通过车辆的胡同,全被大小车辆塞得满满当当,居民出来进去的都成问题。这令人不由感慨原本发源于胡同的北京城,如今也坐上了车轮子,少了胡同味儿,多了汽油味儿。

  蓝皮书指出,按性质用途划分,我国城市停车场分为三类:配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和路面停车场。当前,北京实际的停车情况和各种停车场的设计预想往往不符。

  由于停车位紧张,除了胡同,当前很多开放式的小区停车也成为最为“紧俏”的地方,窗根儿底下、大树旁边,甚至是小区内部的道路上,停车已是“见缝插针”,占用了小区大量的公共地域。

  而与上述现象形成对比的是,很多路边规划的收费停车位都停不满车,更严重的是一些地下停车库很多停车位都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停车位和地下车库的花费,虽然停到胡同里或者小区里不是很方便,也不尽安全,但省钱。

  根据调查,一些繁华地段的地下停车费比较高,一个月六七百元甚至上千元都不稀奇。这样的收费让很多有车族感到不小的负担,于是“被迫”变成胡同、小区停车族。

  想办法

  让私家车进大院

  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讲师朱涛表示,要缓解停车难,需要挖掘北京现有的停车资源。在北京“停车难”、环绕几周都找不到停车位的同时,也还有不少停车资源长期被闲置。比如,一些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午5点以后,停车空位就会大量出现,至少有1/3的车位晚上是闲置的,停车资源的利用率还能挖掘。如果附近小区的居民只在晚上停车,就有可能利用这个“时间差”来停车。

  在北京,如果按小时计算,一个晚上就有近100万个车位/小时是闲置的,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大院”的车位。据估算,北京市的单位大院停车设施占总车位的比例为34%。

  化解停车难的三点建议

  1

  需要政府介入,从体制上进行改革。要想挖掘“大院”的停车资源,必须由政府来界定公共资源和部门资源的界限,明确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才有可能释放闲置的停车位。

  2

  重视利益的平衡。释放停车位的部门“大院”和附近小区的停车居民必须利益共享。当然,在目前情况下,部门“大院”出于各方面考虑,未必有动力开发闲置的停车资源,这就需要有更高一层的交通停车设计,需要协调更多的部门。

  3

  应组建专门部门协调停车管理,并逐步推进停车立法。比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建设项目,在立法上严格要求配建停车位必须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法制晚报 记者 王婷婷)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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