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过并实施首个建筑防雷地方标准

2013年07月02日 09:40   来源:SRC-1968   

  4月1日,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的地方标准审查会上,审查通过了由自治区防雷中心承担编写的《建筑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和《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规范》两项气象地方标准,并于5月13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标准的实施,填补了西藏没有防雷地方标准的空白。

  自治区防雷中心副主任次旦平措介绍, 西藏属于全国高雷暴区。据历史资料统计,拉萨年平均雷暴日数近70天,每年都有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的现象。作为雷电防护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在源头上确保防雷装置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经济性方面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地理、气候等原因,我区的防雷设计评价不能完全沿用内地相关规范、标准,而国家现行标准可操作性较弱,流程也较为繁琐,因此,我们对国标、行标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结合西藏自治区海拔高、湿度小、土壤电阻率大等特点,并删减了如码头、台风等我区没有的项目,添加适合西藏本地化的一些章节,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标准的可操作性,使西藏制定的防雷地方标准比全国的标准更为本地化。”次旦平措说,这两项标准都是我区气象系统上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将在全区推广使用。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主持编写的《人工影响天气藏语术语》气象行业标准已获中国气象局批准公布实施;《西藏自治区风灾等级》地方标准已在地方立项;《西藏自治区汛期气象干旱等级》、《西藏气象观测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已向自治区质监局进行了申报。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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