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兰州市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低标号燃油,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和国(Ⅲ)标准车用柴油。这是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的。
兰州市质监局近日对外宣布称,全市90号及以下低标号汽油已全面退市。
据介绍,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兰州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低标号燃油,并明确低标号燃油退市工作由兰州市质监局牵头,单位、个人均有权向质监部门举报投诉违反退市规定销售低标号燃油行为。
今年5月1日至6月20日,兰州市质监局委托甘肃省质检中心,完成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社会加油站在内22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和普通柴油抽检55批次,经重点对车用汽油的硫含量、未洗胶质含量、溶剂洗胶质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馏程、硫醇等6项质量指标和普通柴油的密度、硫含量、十六烷指数、闪点、凝点、冷滤点、机械杂质、水分、馏程等9项质量指标检验,结果车用汽油的硫含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而普通柴油硫含量实际已达到了车用柴油(Ⅲ)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记者 牛彦君 通讯员 雒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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