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解决困扰保障房管理领域的“退出难”问题,该省今年将全面推行“公廉并轨、租补分离”的新机制,提高保障房管理效率和受益度。
“安徽重点推进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制度上,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即根据户型面积、家庭人口和收入等因素,统一面向城镇各类住房困难群体供应,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说。
在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统筹方面,安徽目前已做到了“三并”。一是房源并轨。凡是政府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在政策支持下建设,限定套型面积,按政府指导价出租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保障性住房。二是供应对象并轨。保障性住房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三是租金标准并轨。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统一参照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在租金上,承租对象按照政府确定的市场租金承租保障房,政府根据承租对象的收入水平等情况,分档次发放住房租金补贴。通过这种“租补分离、分档补贴”的管理模式使保障房管理彻底改变了过去“补砖头”的方式,改为“补人头”。一旦承租人收入提高、但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管理部门就及时降低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停止发放补助;确无其他住房要求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通过租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即使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还住在某一套‘保障房’里,但已事实上不在住房保障体系中了。这种刚柔结合的管理方式,实现保障对象不同层次间的过渡和退出,进一步形成科学有序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李明分析说。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