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严限开采地下水

2013年07月04日 16:11   来源:新华日报   王世停

  7月3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历时3年制定的《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在明确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取用地下水作了严格限制。

  南京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总量为每年7.27亿方,可开采资源量为每年3.79亿方,但相对于丰富的地表水资源,南京的地下水资源蕴藏量偏少。此前,由于南京市供水一直以地表水为主,对地下水管理还没有法规加以规范,一些单位无序超采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

  《办法》明确规定:在地下水开采达到或超过年度开采总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自来水供水管网能满足需求等条件下,不得新建或改扩建地下取水工程。此外,禁止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建设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防止地面沉降和增加排水负担。《办法》还要求建立备用地下水源地,地下水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垃圾填埋场、兴建有污染的企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等。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地下水资源动态监测站点,严防污染地下水行为。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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