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下限和上限,分别从去年的1320元和13700元,提高到1480元和15200元,新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给买房人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在30万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以下,其可贷的额度会相应提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可贷系数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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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的情况来算,假设其可贷年限最高为30年,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那么,去年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320×8%=105.6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05.6/8%×0.45×12×30=213840元。今年7月份以后,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480×8%=118.4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18.4/8%×0.45×12×30=239760元。
算下来,今年比去年可以多贷公积金25920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