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赤身吸烟乞讨女童重返南京 目前下落不明

2013年07月08日 20:36   来源:金陵晚报   陈岑

  近日,微博上一组关于乞讨女童赤身裸体躺在南京新模范马路边吸烟的照片,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报道后,南京警方将其父女二人护送回了宿迁市泗洪的老家,同时当地的政府也作出承诺,表示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户口和生活上的困难(详见本报7月4日、5日相关报道)。

  原本事情应该就这样告一段落了,然而这样的欣慰似乎来得太早了,据南京热心市民反映,该事件的主人公已于昨日再次返回了南京,而记者通过多方寻找并未发现女童及父亲的踪迹,二人至今下落不明。

  证实:当地民警称两人再次回宁

  据南京市城北交巡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父女俩原本已于7月4日晚上10时许抵达老家泗洪。而当时,女童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允诺,一方面会解决两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他们会帮助她办理户口,让她尽快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防止父女二人走上街头乞讨的惨剧再次发生。

  然而,在接到南京市民的报料后,记者马上连线了泗洪车门乡陈龙村派出所,对父女俩的最新情况作出进一步的了解。派出所的一位民警表示,小女孩和他的父亲在7月5日上午的确曾出现在该派出所办理解决户口的手续,而由于他们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于当天下午离开泗洪重新折返南京。据这位民警介绍,他们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工作人员陪同,身无分文的他们甚至连一个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

  疑问:乞讨父女为何匆匆离家

  究竟为什么他们如此着急地要赶回南京呢?派出所工作人员口中所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又是什么呢?

  按照陈龙村派出所民警的解释,“我们不能确定周某和梅梅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必须做了亲子鉴定以后才能继续进行申报户口的相关手续。这是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他们可能是去南京做亲子鉴定了。”

  原来,由于梅梅属于非婚子女,没有合法的生育手续,像她这样的情况想办理户口,派出所给出的要求是:必须出具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申报户口的联系单、孩子的出生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证明等等才能给梅梅登记户口。

  然而,周某家中还有一名儿子,必须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计生办才能开证明。更为糟糕的是,梅梅的母亲在生下孩子后就失踪了。对于梅梅来说,办理户口很困难。

  回应:“他们去哪儿不归我管”

  当记者追问父女二人的具体去向,泗洪车门乡陈龙村派出所民警给出的答案是:“具体去哪儿,去哪家机构,我们也不是很了解。南京这么大,这种鉴定机构应该很多。”

  没有钱、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父女俩现在身在何处?是不是又要重新开始乞讨的生活了?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拨通了陈龙村派出所的电话,电话另外一头回答:“他们去哪儿不归我管。”

  对此,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殷建新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是在实践中,怎样来具体落实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并没有具体规定,造成了他们上学、就业、结婚等各方面的障碍。□金陵晚报见习记者 陈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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